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有哪些

时间:2023-11-20 作者:青岛律师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主要区别是: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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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有:
1、资金接受方不同,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
2、权利义务不同,增资扩股的权利义务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权利义务进行承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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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有:
1、资金接受方不同,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
2、权利义务不同,增资扩股的权利义务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权利义务进行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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