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产权证该怎么办理流程

时间:2024-03-31 作者:青岛律师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登记原因证明等相关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房屋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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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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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询问办理不动产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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