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需要绑定的银行卡内有贷款资金的20%

时间:2024-04-12 作者:青岛律师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用还款。贷款人在贷款时陷入套路贷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的,套路贷是属于新型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套路贷的定义?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警方提示市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特别要警惕空白合同,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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