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如何认定

时间:2024-05-03 作者:青岛律师

法律分析:一般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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