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否要求女儿偿还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和抚养费?

时间:2024-05-03 作者:青岛律师

离婚后孩子学费的支付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则提请法院诉讼解决。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一般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用的全部或大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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