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宜的合同续约问题

时间:2024-04-13 作者:青岛律师

房屋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购买房子,合同到期之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完成,合同就会自然终止,如果想要继续续签,双方应该进行协商,如果合同约定已经到期续签,一方如果已经违约,是可以按照违约条款要求赔偿的,购房合同是不同于劳动合同的,购房合同期限届满,则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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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回事,发生什么纠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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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法规定,物权的变动,动产是交付,不动产是登记,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就算签订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不算真正到了你手里。所以最好是尽快进行过户登记。至于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如果你是受欺炸而签订的合同,那就无效,或者是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其他人,比如房租已经被人抵押出去了又和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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